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别
發布時間:2020-01-20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共同之處是,用工單位或發包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
它們的之間差異是:
1.适用的法則不同。勞務派遣适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适用合同法。
2.上海勞務外包可所以個人,也可所以法人或其他實體;勞務派遣單位有必要是嚴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矩建立的法人實體。
3.勞動者辦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差異。
發包企業對勞務外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辦理,其作業方法和作業時刻由勞務外包單位自己組織承認;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有必要按照用工單位承認的作業方法和作業時刻進行勞動。
4.勞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前承認的勞務單價根據勞務外包單位完結的作業量結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刻和費用标準,根據約好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說,勞務外包下,發包方買的是“勞務”,而勞務派遣下,用工單位買的是“勞動力”。
5.違法的結果不同。
上海勞務外包适用《合同法》,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按兩邊合同承擔權利義務,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員工基本上不承擔責任;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形成危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補償責任。